8月2日,广州市发改委发布了《广州市中心六区城市道路临时泊位使用费标准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出两个停车收费方案,中心六区临时停车费最高或达26元/时,限价328元/天。市发改委回复,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考虑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引导市民绿色出行。
方案一: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较低,1-3小时适中,3小时以上收费较高,引导车辆短时停放,提高泊位周转率。
方案二:停车时长首小时收费适中,1-3小时较高,3小时以上收费进一步提高,各阶梯之间增幅较为平缓,保障不同区域不同时长刚性停车需求。
* 城市中心区域: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和黄埔区六个行政区为城市中心区域,统称为“中心六区”。
*重点区域:中心六区的重点区域是指在医院、政务中心、资源交易中心、大型商场、批发市场以及重点经济商圈等车辆临时停放需求大且要求泊位使用周转快的场所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城市道路路段。
*非重点区域:重点区域以外的城市道路路段。
1、新收费方案何时公布、实施?
市发改委表示,按照规定,方案在公开征求公众意见15个工作日后,发改委将汇总分析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后,报市政府审定。方案具体实施时间,以市政府审定为准。
2、据悉,此次调价暂只计划进行公开征求意见,不进行听证。为什么?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按照广州市停车场条例要求,泊位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收费管理相关工作。按照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等规定,听证会并非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制定和调整的必经程序,发改委也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声音。而且广东省听证目录,重大决策听证目录里面均没有泊位收费这个项目。
3、按照征求意见的成本测算和两套方案收入总额测算,五年成本3.39亿元,五年总收入分别7.22亿元和8.6亿元,利润率超过100%。新收费方案为何设置如此高的收费标准呢?
市发改委回应称:成本只是制定收费标准的一个因素,但更重要的还要考虑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优化配置社会公共资源,引导市民绿色出行,合理短时使用道路泊位,避免长时间堵塞。而且泊位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收费高低均需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会形成企业或个人私利。